尊敬的客户:
为积极响应《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鼓励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的倡议》,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我行将继续推行减费让利优惠措施,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减费让利措施实施时间
自2024年9月30日起至2027年9月29日(含)。
二、减费让利措施
序号 | 服务项目 | 适用客户 | 降费后执行标准 |
1 | 账户开户 手续费 | 全部对公客户 | 免收 |
2 | 小额账户 管理费 | 小微企业 个体工商户 | 免收 |
3 | 借记卡年费 | 小微企业 个体工商户 | 免收 |
4 | 支票工本费 | 全部客户 | 免收 |
5 | 支票挂失费 | 全部客户 | 免收 |
6 | 柜台跨行 汇款手续费 | 小微企业 个体工商户 | 单笔10万元(含)以下的对公跨行汇款业务,按照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的9折实行优惠: 1万元以下(含1万元),4.5元/笔; |
7 | 网银跨行 汇款手续费 | 小微企业 个体工商户 | 单笔10万元(含)以下的对公网银汇款业务,按照现行政府指导价标准的9折实行优惠: 1万元以下(含1万元),3.6元/笔; |
8 | 商户手续费 | 对标准类商户借记卡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实行9折优惠、封顶值维持不变,对优惠类商户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继续在现行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实行7.8折优惠。 | |
9 | ATM跨行取现 | 全部客户 | 3.5元/笔 |
注:1.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是指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个体工商户。 2.根据《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自2021年9月30日起取消支票工本费、挂失费,以及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 |
具体服务项目等详见我行对外公示的《汕头海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价目表》,敬请留意。
感谢您长期以来给予我行的大力支持!
汕头海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