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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海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23

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汕头海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汕头海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我行拟定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汕头海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上午9:30开始。

二、会议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148号汕头海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9楼会议室。

三、大会召集人

头海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四、参会对象

(一)汕头海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二)汕头海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一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汕头海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修订<汕头海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版)>的议案》。

六、会议登记事项  

为方便会议的组织安排,大会实行会议预登记制度,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在指定的期限内办理会议预登记手续。  

(一)预登记手续: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受托人须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和股金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预登记起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2月7日(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三)预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148号汕头海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8楼董事会办公室。

七、会议出席及签到  

请参加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授权代表于2023年12月8日上午提前20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会议将于当天上午9:30准时开始。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金证办理签到手续;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股金证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二)企业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金证办理签到手续;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金证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会议。  

(三)股东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及经授权所涉及的股份数目和种类、授权范围、权限和委托书签发日期与有效期限等,并由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由于携带证件或文件不齐全,导致无法确认其股东资格的人员,将不能出席会议和表决。  

八、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少虹

联系电话:0754-82770673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同时在头海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二)授权委托书模板统一到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148号汕头海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8楼董事会办公室领取。

(三)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参会人员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如遇特殊原因,时间、地点发生变动的,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汕头海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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